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

「Designer」和「Programmer」的思維

最近在思考一些專案程式決策時,感覺自己好像亂了陣腳的馬,回過頭來看,這根本是一個非常鳥的決策啊!!!


最近這一兩個月裡面,筆者撰寫了非常大量的程式,也因此每天都活在成千萬行的程式碼之中,但是也因為有了寫程式的習慣,或許正確地來說,寫程式寫上癮了,根本到了中毒的境界。有些人對於打開線上廝殺會覺得非常好玩,而筆者卻是,以撰寫好幾個小時的程式為樂(真的有病啊!!!)


不過也漸漸的發現,自己有了錯誤的思維。每當接到新的專案時,當下總會去思考,這個東西我程式寫得出來嗎?怎樣寫才會會好呢?但是,後來筆者發現到一個嚴重的錯誤,「我的思維模式為何要侷限於自己的能力呢?」這樣這專案的創意,不就被侷限在一個框框之中,這又何必啊!


反觀,設計師,他們會先規劃設計,而不會直接的思考到背後的技術與能力與否,也因此在設計專案上面,便能天馬行空地去思考,東西便會變化萬千了,因為他們不用局限於「技術」「能力」這個層面,才能為專案思考出無限的創意。

設計完成後,再逐一地去實踐部分功能,而不是直接打回票,這整套程式不可行,過程中會經過無數次的討論,一修再修,讓整套專案的程式,不僅擁有設計者的創意度,還有程式撰寫者程式撰寫可行度,在兩者間取得平衡。


我想,我要慢慢地改變自己的思維,不然我真的「只會用,不會設計」,要把「Designer」和「Programmer」這兩點都兼具,這才是一個好的「程式設計師」不然就僅是個「Coding Machine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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